政策依据:
《松江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松府〔2017〕277号);
《松江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操作细则》(沪松人社〔2018〕73号)。
政策要点:
鼓励本市企业(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下同)招录连续3个月以上未就业的松江区户籍就业年龄段人员中男性年满45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以下简称大龄农富),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17年1月1日以后签订),按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录用单位可按照企业缴纳基础社会保险,享受50%社会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按照本市社会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给予50%基础社会保险费补贴。
适用对象:
经(jing)营(ying)地在松江区的本市企(qi)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qi)业单位。
申(shen)办流程:
1、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将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的完整性、一致性、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后上交松江区就业促进中心复核。
2、松江区就业促进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一致性进行复核,并在《申请表》签署审核意见后,提交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批。
3、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并签署审批意见。
4、审批通过后1个月内,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社保缴费帐户。
申请材料:
申请补贴时提供下列材料:
1、用人单位(wei)营业(ye)执照(zhao)或(huo)社会团体(ti)(民办非企业(ye)单位(wei))登记证(zheng)书(shu)副本(ben)、组织(zhi)机构代码证(zheng)书(shu)副本(ben)(五证(zheng)合一除外)复印(yin)件并加盖企业(ye)公章;
2、《用人单(dan)位吸纳本(ben)区(qu)户籍(ji)农(nong)村富(fu)余劳动(dong)(dong)力(li)(li)社会保险(xian)补(bu)贴申请表》和(he)《本(ben)区(qu)户籍(ji)农(nong)村富(fu)余劳动(dong)(dong)力(li)(li)社会保险(xian)补(bu)贴申请名册》;
3、用人单位与农村富余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复(fu)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4、农村(cun)富(fu)余劳动力户口簿(首页和本(ben)人页)复印(yin)件并加盖企(qi)业公章。
申报须知:
符合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后,每季度1次向松江区就业促进中心提出补贴申请。
用人单位应在与农村富余劳动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的6个月内提出补贴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相应补贴。
主(zhu)管部门:松江区人力(li)资(zi)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部门:松江(jiang)区各(ge)街镇社区事务(wu)(wu)受理服务(wu)(wu)中(zhong)心
联(lian)系电话(hua):67848604
联系(xi)方式详见下表:
街镇 |
地址 |
电(dian)话(hua) |
岳(yue)阳街道社(she)区(qu)事(shi)务受理(li)服务中心 |
人民北路73弄1号 |
57716655 |
中(zhong)山街道(dao)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zhong)心 |
茸梅路139号 |
57786257 |
永丰街道社区事(shi)务受理服务中心 |
仓华路623号 |
67814945 |
方松街道社(she)区事务受理服(fu)务中心(xin) |
文涵路733号 |
37021526 |
佘山镇社区事(shi)务(wu)受理服(fu)务(wu)中心(xin) |
佘新路358号 |
57659148 |
泗(si)泾(jing)镇社区事务(wu)受(shou)理服务(wu)中(zhong)心 |
文化路298号 |
57611712 |
车墩镇社(she)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xin) |
影视路28弄1号楼 |
57600328 |
新浜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zhong)心 |
新绿街398号 |
57892224 |
石(shi)湖荡(dang)镇社区事务(wu)受(shou)理服务(wu)中心 |
学府路160号 |
57753525 |
新桥镇社(she)区(qu)事务(wu)(wu)受理服务(wu)(wu)中(zhong)心(xin) |
新站路460号 |
57642626 |
洞(dong)泾镇社区(qu)事(shi)务(wu)受理服务(wu)中心 |
长兴路622号 |
57672532 |
九亭镇社区事(shi)务受(shou)理服务中心 |
九新公路219号 |
57633103 |
小昆山镇社区(qu)事务受(shou)理服务中心 |
文翔路6000号 |
57761030 |
泖(mao)港镇社区事务(wu)受理服务(wu)中心 |
中南路35号 |
57861539 |
叶榭(xie)镇(zhen)社(she)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强恕路158号 |
67800093 |
九里亭(ting)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涞坊路617号4楼 |
67890296 |
广富林街道社区(qu)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人民北路3456号1号楼 |
37655605 |
开发区社会(hui)事业科(ke) |
广富林路4855弄107号206室 |
677541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