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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大龄农富就业补贴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11 阅读次数:

政策依据:

《松江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松府〔2017277号);

《松江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操作细则》(沪松人社〔201873)

政策要点:

鼓励本市企业(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下同)招录连续3个月以上未就业的松江区户籍就业年龄段人员中男性年满45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以下简称大龄农富),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1711日以后签订),按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录用单位可按照企业缴纳基础社会保险,享受50%社会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按照本市社会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给予50%基础社会保险费补贴。

适用对象:

经(jing)营(ying)地在松江区的本市企(qi)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qi)业单位。

申(shen)办流程:

1、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将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的完整性、一致性、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后上交松江区就业促进中心复核。

2、松江区就业促进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一致性进行复核,并在《申请表》签署审核意见后,提交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批。

3、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并签署审批意见。

4、审批通过后1个月内,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社保缴费帐户。

申请材料:

申请补贴时提供下列材料:

1、用人单位(wei)营业(ye)执照(zhao)或(huo)社会团体(ti)(民办非企业(ye)单位(wei))登记证(zheng)书(shu)副本(ben)、组织(zhi)机构代码证(zheng)书(shu)副本(ben)(五证(zheng)合一除外)复印(yin)件并加盖企业(ye)公章;

2、《用人单(dan)位吸纳本(ben)区(qu)户籍(ji)农(nong)村富(fu)余劳动(dong)(dong)力(li)(li)社会保险(xian)补(bu)贴申请表》和(he)《本(ben)区(qu)户籍(ji)农(nong)村富(fu)余劳动(dong)(dong)力(li)(li)社会保险(xian)补(bu)贴申请名册》;

3、用人单位与农村富余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复(fu)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4、农村(cun)富(fu)余劳动力户口簿(首页和本(ben)人页)复印(yin)件并加盖企(qi)业公章。

申报须知:

符合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后,每季度1次向松江区就业促进中心提出补贴申请。

用人单位应在与农村富余劳动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的6个月内提出补贴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相应补贴。

主(zhu)管部门:松江区人力(li)资(zi)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部门:松江(jiang)区各(ge)街镇社区事务(wu)(wu)受理服务(wu)(wu)中(zhong)心

联(lian)系电话(hua):67848604

联系(xi)方式详见下表:

街镇

地址

电(dian)话(hua)

岳(yue)阳街道社(she)区(qu)事(shi)务受理(li)服务中心

人民北路731

57716655

中(zhong)山街道(dao)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zhong)心

茸梅路139

57786257

永丰街道社区事(shi)务受理服务中心

仓华路623

67814945

方松街道社(she)区事务受理服(fu)务中心(xin)

文涵路733

37021526

佘山镇社区事(shi)务(wu)受理服(fu)务(wu)中心(xin)

佘新路358

57659148

泗(si)泾(jing)镇社区事务(wu)受(shou)理服务(wu)中(zhong)心

文化路298

57611712

车墩镇社(she)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xin)

影视路281号楼

57600328

新浜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zhong)心

新绿街398

57892224

石(shi)湖荡(dang)镇社区事务(wu)受(shou)理服务(wu)中心

学府路160

57753525

新桥镇社(she)区(qu)事务(wu)(wu)受理服务(wu)(wu)中(zhong)心(xin)

新站路460

57642626

洞(dong)泾镇社区(qu)事(shi)务(wu)受理服务(wu)中心

长兴路622

57672532

九亭镇社区事(shi)务受(shou)理服务中心

九新公路219

57633103

小昆山镇社区(qu)事务受(shou)理服务中心

文翔路6000

57761030

泖(mao)港镇社区事务(wu)受理服务(wu)中心

中南路35

57861539

叶榭(xie)镇(zhen)社(she)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强恕路158

67800093

九里亭(ting)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涞坊路6174

67890296

广富林街道社区(qu)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人民北路34561号楼

37655605

开发区社会(hui)事业科(ke)

广富林路4855107206

67754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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