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松江区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guan)理(li)办(ban)法》(松市监规(gui)〔2021〕1号)的(de)精神(以下简称《管(guan)理(li)办(ban)法》)和区财政产业政策(ce)资金管(guan)理(li)要求,特制定本申报指(zhi)南。
一、申(shen)报主体
在松江区依法注册登记、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单位(以下简称“单(dan)位”),以及(ji)信用记录良好的个人。
申报主体为单位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近2年(指申报起始之日(ri)起向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fa)(行政处罚信息经信用(yong)修复的除外,以国(guo)家企(qi)业信(xin)用信(xin)息(xi)公示系统查询(xun)为准);
2.正(zheng)在接受行(xing)政机(ji)关或其他政府(fu)部门(men)的立案调(diao)查(cha);
3.正在进行有可能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相关情形;
4.其他政府部门不予支持的情形。
二、申(shen)报条件和(he)支持标准
(一(yi))支持(chi)争创各级政府荣誉
1.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1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获得上海市市长质量奖、质量金奖的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yuan)、50万元(yuan)的一次性奖励。
3.对获得松江区区长质量奖、质量金奖、质量创新奖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获得松江区区长质量奖的个人,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4.对获得“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攻关成果奖”一、二、三等奖项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对获得中国专利奖(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项目,每项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6.对获得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的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专利一等、二等、三等的获奖项目,每项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7.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组织奖的单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支持质量品牌发展
1.对新获“上海品牌”认证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扩项或再认证每次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对被确定为“上海标准”的标准项目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3.对通过从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验收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
4.对开展涉外商标注册的单位,给予30%的涉外商标注册费用资助,单个国家或地区补贴不超过5000元,每家单位资助不超过5万元。
5.对开展市级以上商标品牌建设项目的单位,给予1:1配套资助。
(三)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
1.对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按照实缴官方规定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资助。
2.对通过PCT途径且经过有关专利审查机构实审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按照官方规定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资助,每件不超过2万元。
3.对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60万元、40万元的资助;对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试点园区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80万元、60万元的资助;对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或规范化市场培育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40万元、20万元的资助。
4.对认定为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试点园区的单位,给予1:1配套资助。
5.对认定为松江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试点企业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的资助;对认定为松江区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单位,给予最高10万元的资助。
6.对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化建设,并通过相关认证机构审核的单位,按实际发生费用9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7.对开展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评议等知识产权信息分析项目的单位,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资助,同一企业每年不超过20万元。
8.对购买专利保险、商标保险等知识产权保险产品的企业,按实际发生保费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9.对以知识产权融资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企业,按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最高50%的利息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10.对(dui)新(xin)认(ren)定的技术与创(chuang)新(xin)支持中心、高校国家知识(shi)产(chan)权(quan)信(xin)息服(fu)务(wu)(wu)中心,给(ji)(ji)予(yu)每(mei)家一(yi)次性不(bu)超(chao)过(guo)20万(wan)元资(zi)助(zhu);对(dui)新(xin)备案的国家级知识(shi)产(chan)权(quan)信(xin)息公(gong)共服(fu)务(wu)(wu)网点,给(ji)(ji)予(yu)每(mei)家一(yi)次性不(bu)超(chao)过(guo)15万(wan)元资(zi)助(zhu);对(dui)新(xin)认(ren)定的市(shi)级知识(shi)产(chan)权(quan)信(xin)息公(gong)共服(fu)务(wu)(wu)网点,给(ji)(ji)予(yu)每(mei)家一(yi)次性不(bu)超(chao)过(guo)10万(wan)元资(zi)助(zhu)。
11.对中国驰名(ming)商(shang)标和(he)纳(na)入《上海(hai)市重点商(shang)标保(bao)护(hu)名(ming)录(lu)》商(shang)标的国内(nei)维(wei)权(quan)保(bao)护(hu)项(xiang)目,维(wei)权(quan)成(cheng)功后经评(ping)定分别给予一次性(xing)不超过20万元和(he)10万(wan)元资助。
12.对本区(qu)战略性(xing)新(xin)兴产业(ye)和先导产业(ye)高价值专(zhuan)利的国内(nei)维(wei)权保护项(xiang)目,维(wei)权成功后经评定给予一次(ci)性(xing)不超(chao)过(guo)20万元(yuan)资助。
13.对企业在境外开展知识产权诉讼维权的,维权成功后经评定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4.对经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批准创建和新认定的地理标志产品示范区,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和20万元资助。
15.对本区知识产权纠纷开展公益性纠纷调解工作的组织,经评定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资助。
(四)支持质量基础设施建设
1.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资助;对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60万元、20万元、5万元、5万元的资助;对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2万元、2万元的资助;对主导制定团体标准,并由本市社会团体发布、被市区两级政府部门采信的单位,给予最高15万元的资助;
2.对通过国家级、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验收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0万元的资助。
3.对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工作组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对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工作组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承担上海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单位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
4.对通过测量管理体系首次认证审核的单位,按实际发生费用9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5.对获评国家级、市级质量基础设(she)施“一站式”服务(wu)试点的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的资助。
(五)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发展
1.获批“国家(jia)(jia)市场监管(guan)重(zhong)点实验(yan)室”“国家(jia)(jia)市场监管(guan)技(ji)术(shu)创新中(zhong)心”“国家(jia)(jia)产(chan)品质量检验(yan)检测(ce)中(zhong)心”的(de)检验(yan)检测(ce)机(ji)构,给予不超过(guo)100万元的(de)一次性奖励;首次通过CNAS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复评通过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获批国家级(ji)、市(shi)级(ji)“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的(de)单(dan)位,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新注册或区外迁入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注册且在本区办公的专利、标准化服务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三(san)、申报(bao)材料
(一)共性申报材料
1.《松江区助推(tui)高质量(liang)发(fa)展专项资金(jin)申请表》(附件);
2.《松江区产业政策补贴项目街镇(开发区)初审(shen)意见表(biao)》;
3.《松江区产业政策补贴(tie)企(qi)业绩效(xiao)目标承诺书》;
4.企业(ye)营业(ye)执照(zhao)或(huo)机构法(fa)人证明复印件(jian);
5.银行(xing)(xing)开户行(xing)(xing)许(xu)可证(zheng)复印(yin)件(如有);
6.上(shang)一(yi)年度完(wan)税证(zheng)明(部分(fen)知(zhi)识产权补贴类项目除外(wai),具体以项目申报通知(zhi)为准);
7.最新(xin)信用(yong)报告(gao)(登陆国(guo)家企业信(xin)用信(xin)息公(gong)示(shi)系统网(wang)址(zhi):sh.gsxt.gov.cn,项目申报(bao)起始之(zhi)日前一(yi)个月内(nei)下载并(bing)打印有效)。
(二)个性申报材料
支持争创各级政府荣誉
1.各级政府(fu)质量奖、上海市重点(dian)产品(pin)质量攻(gong)关成果(guo)奖
(1)相关获(huo)奖证书或表(biao)彰文(wen)件(jian)的复印件(jian)。
2.中国专(zhuan)利奖、上海(hai)市知识(shi)产权创新奖
(1)相关获(huo)奖证书或表彰文件(jian)的复印(yin)件(jian)。
3.中国(guo)标(biao)准创(chuang)新贡献奖
(1)相关(guan)获(huo)奖证书(shu)或(huo)表彰文件的复印(yin)件;
(2)其他证明材(cai)料(liao)。
支持质量品牌发展
1.上海品牌认证(zheng)、上海标准、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
(1)相关批准文(wen)件或认(ren)定(ding)证书的复印(yin)件。
2.涉外商标注册
(1)涉外商标注册证或注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翻译件;
(2)涉外商标申请注册服务协议及翻译件;
(3)涉外商标注册费用证明及翻译件。
3.市级以(yi)上(shang)商标品牌建设
(1)市级以上商(shang)标品(pin)牌建设项目的立项文件(jian)复(fu)印件(jian)。
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
1.国内发明专利
(1)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的复印件;
(2)官费缴纳相关票(piao)据的复印件(jian)。
2.通过PCT途径申请的国外发明专利
(1)PCT发明专利证书的复印件及翻译件;
(2)官费缴纳(na)相关票据的复印件及翻译件;
(3)向外国申请专利(li)保密审查(cha)通过的相关证明(以国家知识(shi)产权局为受(shou)理(li)局的PCT申请,提交PCT申请国际公布文本扉页)。
3.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试点园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规范化市场
(1)国家知(zhi)识产权局认定文件的复印件。
4.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试点园区
(1)上(shang)海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认定文件(jian)的复印件;
(2)市级扶持资金划拨证明材料。
5.松江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试点企业,松江区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1)相关认定文件的复印件。
6.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化建设
(1)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2)与认证机构签订的首次认证或年审服务合同复印件,以及对应的认证审核费用发票等票据。
7.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评议
(1)市级(ji)、区(qu)级(ji)相关项目立项文(wen)件的复印件;
(2)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复印件,以及对应的服务费用发票等凭证。
8.知识产权保险
(1)专(zhuan)利、商(shang)标等知识产权保(bao)险合同(tong)复印(yin)件;
(2)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险费发票复印件。
9.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1)质押的专(zhuan)利授(shou)权证(zheng)书和(he)商标注册证(zheng)书的复印(yin)件;
(2)专利(li)权质押(ya)登记通知书、商标(biao)专用(yong)权质权登记证的复(fu)印(yin)件;
(3)与银行签订的知识产权贷款(kuan)合同的复印件;
(4)与银(yin)行(xing)或者保(bao)险等担保(bao)机构签订的、与贷款合同(tong)匹(pi)配的知(zhi)识产权质押合同(tong)的复印件(jian);
(5)加盖(gai)公(gong)章的(de)知识产(chan)权价值评估报(bao)告(gao)正(zheng)本;
(6)已(yi)经完(wan)成还(hai)本(ben)付息的(de)相关证明文件,包括:银行(xing)盖章(zhang)的(de)还(hai)款证明和银行(xing)账户流水。
10.知识产权公共(gong)服务
(1)国家(jia)、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相(xiang)关(guan)认定文件复(fu)印(yin)件。
11.中(zhong)国驰名(ming)商标(biao)(biao)、《上海市重点(dian)商标(biao)(biao)保护(hu)(hu)名(ming)录》商标(biao)(biao)的国内维(wei)权(quan)保护(hu)(hu)
(1)驰(chi)名商标(biao)认定(ding)文(wen)件(如属驰(chi)名商标(biao));
(2)维(wei)权(quan)事项说(shuo)明及(ji)证明材料(包括认(ren)定构(gou)成商标侵权(quan)的行政处罚决(jue)(jue)定书或人(ren)民法(fa)院判决(jue)(jue)书等);
(3)公证费、律(lv)师费、诉(su)讼费等相关维权费用清单和对(dui)应凭证。
12.高(gao)价值专利的国(guo)内维权(quan)保(bao)护
(1)高价值专利(li)证明文件;
(2)维权(quan)事项说明及证明材料(包括认定(ding)构(gou)成商标侵权(quan)的行政处罚决定(ding)书或(huo)人(ren)民(min)法(fa)院判决书等);
(3)公证费(fei)(fei)、律(lv)师(shi)费(fei)(fei)、诉讼费(fei)(fei)等相(xiang)关维权费(fei)(fei)用清单(dan)和对应凭证。
13.境外知识产权诉讼维权
(1)松江区境外维权(quan)费用资(zi)助项目(mu)申(shen)请清单;
(2)生效判(pan)决(jue)复印件及翻译(yi)件;
(3)公(gong)证(zheng)费、律师(shi)费、诉讼费等相(xiang)关(guan)维权(quan)费用清(qing)单(dan)、对(dui)应(ying)凭(ping)证(zheng)及(ji)翻译件(jian)。
14.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示范区
(1)国(guo)家(jia)知识(shi)产(chan)权(quan)局相关认定文件(jian)复印件(jian)。
15.知识产权纠纷公益性调解
(1)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数量、成效、典型案例、经费投入等说明材料。
支持质量基础设施建设
1.标准制修(xiu)订
(1)标准(zhun)文本或复印件(jian);
(2)标准(zhun)编制说(shuo)明;
(3)标准实施后的社会经济(ji)效益说明(ming);
(4)项目经(jing)费(fei)决算(suan)明细清单(dan);
(5)国际标准另需提(ti)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2.标准化示范(试点)
(1)示范(试点)项目的验收评估(gu)报(bao)告或者验收证书(shu)复印件;
(2)示范(试点)项目经费决算清单。
3.标(biao)准(zhun)化技术组织
(1)相关(guan)部门批准承(cheng)担标准化技术组织的有效证明材料;
(2)承(cheng)担重要国内或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相关(guan)证(zheng)明材料;
(3)上一年度(du)工作经费或(huo)重要国际标准化(hua)活(huo)动经费决算明细清单(dan)。
4.测量管理体系
(1)测量管(guan)理(li)体系首次(ci)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2)项目发生费用(yong)的发票原件。
5.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
(1)相关试点(dian)项目确定文(wen)件和评估验收通过证明材料复印(yin)件;
(2)其他证明材料。
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发展
1.检验检测和认证机构
(1)检(jian)验检(jian)测(ce)机(ji)构、认证机(ji)构资格证书复(fu)印(yin)件;
(2)相关(guan)国家级中心认定(ding)证书、CNAS认可(ke)证书复印件(jian);
(3)其他(ta)证明材料。
2.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1)相(xiang)关批准证明(ming)文件复印(yin)件。
3.专利服务机构
(1)专利(li)代理机构执(zhi)业(ye)许可证的复印件;
(2)专利代理服务数量、成效、典型案例、经费投入等说明材料。
4.标准化服务机构
(1)其他证明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yi))发布通知。原则上每年集中两次组(zu)织申报(bao)(bao),具体(ti)时(shi)间以区市(shi)场监管局发布申报(bao)(bao)通知为(wei)准。
(二)申报受理。根据申报通知,进入资金申报网上平台,填写申请表,并准备相(xiang)应(ying)证明材(cai)料(liao)上传网站(zhan)。
(三(san))科室初审。相关业务(wu)科室对申报材(cai)料网上受理(li)初审,涉及多项目申报的,由相关科室共同会(hui)审。
(四)街镇审核。申报项目均应通过所属镇、街道和开发区审核(he)同意。
(五)复核(he)审(shen)议。所(suo)有申报材料纸质打印盖(gai)章装订成册(ce)后送至区市场监管(guan)局,区(qu)市场(chang)监管(guan)局依照《管(guan)理(li)办法》和本指南对(dui)申报项目(mu)政策(ce)符合性(xing)和材料(liao)真(zhen)实性(xing)进行(xing)认(ren)真(zhen)复核,对(dui)支持项目(mu)和支持金额进行(xing)审议。
(六)资金拨付。审(shen)议意见经区市(shi)场监(jian)管局(ju)报(bao)区政府同意后,由区财政局(ju)通(tong)过集(ji)中支付(fu)程序,直接(jie)将(jiang)扶持资金拨付(fu)到(dao)申报(bao)单位。
五、附则
本(ben)指(zhi)南与《管(guan)理办法》配(pei)套使(shi)用,如有(you)与区(qu)(qu)相(xiang)关产业扶持(chi)资金政策(ce)相(xiang)矛盾的(de)(de),按照区(qu)(qu)有(you)关文件执行(xing)。适用中的(de)(de)具(ju)体问题由区(qu)(qu)市场监管(guan)局负责解(jie)释。
附件:松江(jiang)区助推(tui)高质量发展(zhan)专(zhuan)项资金申请(qing)表
附件
松江区助推高(gao)质(zhi)量发展专项(xiang)资(zi)金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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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wei)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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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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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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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ding)代(dai)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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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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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zhu)册地(di)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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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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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lian)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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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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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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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xing)账号(ha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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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度财(cai)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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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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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zong)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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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zong)负债(zha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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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shou)入(总收(shou)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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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na)税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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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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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支持类别(b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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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府荣誉 |
□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 |
申请支持金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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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长质量奖、上海市质量金奖 |
申请支(zhi)持金(jin)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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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政府质量奖 |
申请支持(chi)金额(e)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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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攻关成果奖 |
申请(qing)支持金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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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利奖(或中国外观设计) |
申请支持(chi)金额(e)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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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 |
申请支持(chi)金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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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
申请(qing)支持金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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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liang)品牌发展 |
□上海品牌 |
申请支持(chi)金额______元(yu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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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标准 |
申(shen)请支持金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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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市级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 |
申请支持(chi)金(jin)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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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商标注册 |
商标注册号: |
申请(qing)支持金_______元 |
申(shen)请支持金(jin)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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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号: |
申请支持金(jin)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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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biao)注册(ce)号: |
申(shen)请(qing)支持金额______元(yu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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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以上商标品牌建设项目 |
申请支持金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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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创(chuang)造(zao)、运用(yong)和保(bao)护 |
□国内发明专利 |
专利号: |
申请(qing)支持金额(e)______元 |
申请支(zhi)持金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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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号: |
申请支持金(jin)额______元(yu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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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zhuan)利号: |
申(shen)请支持(chi)金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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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zhuan)利号: |
申请(qing)支(zhi)持金(jin)额______元 |
|||||||
专利号: |
申请支(zhi)持金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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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途径授权国外发明专利 |
专利号: |
申(shen)请支(zhi)持金额______元 |
申(shen)请支持金(jin)额 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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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号: |
申请支持金额(e)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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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号: |
申请支持金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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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 |
申请支持金(jin)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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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试点园区 |
申请支持(chi)金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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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规范化市场培育 |
申请支持金额_____元(yua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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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试点园区 |
申请支持金额(e)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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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试点企业 |
申请支持金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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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
申(shen)请支持(chi)金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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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化建设 |
申请支持(chi)金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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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评议 |
申请支持金(jin)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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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险 |
申请支(zhi)持金额(e)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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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融资 |
申(shen)请支(zhi)持(chi)金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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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shi)产权(quan)创造、运用(yong)和保(bao)护 |
□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 |
申请支持金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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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
申请支持金(jin)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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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
申请支(zhi)持金额(e)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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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重点商标国内维权保护 |
申请支持金额(e)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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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导产业高价值专利的国内维权保护 |
申(shen)请支持(chi)金(jin)额(e)______元(yu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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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知识产权诉讼维权 |
申请支持金额______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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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产品示范区 |
申请支持金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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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纠纷调解 |
申请支(zhi)持金(jin)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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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zhi)量基(ji)础设(she)(she)施建(jian)设(she)(she) |
□国际、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制修订 |
申请支持金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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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 |
申请支持金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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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委秘书处 |
申请支持(chi)金(jin)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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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核 |
申请支持金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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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市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 |
申请(qing)支持金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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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服(fu)务(wu)机构发(fa)展(zhan) |
□获批相关国家级中心的检验检测机构,通过CNAS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 |
申请支持金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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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
申请支持金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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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 |
申请支持金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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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服务机构 |
申请支持金额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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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服务机构 |
申请支持金额______元(yu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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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dan)(dan)位郑重承(cheng)诺,此次报送(song)的(de)(de)(de)所(suo)有(you)(you)材料(liao)均(jun)真实有(you)(you)效,确认无误。本单(dan)(dan)位无正在接受行(xing)政机关(guan)或(huo)其他政府部门的(de)(de)(de)立(li)案调查,也(ye)未进(jin)行(xing)可能影(ying)响正常(chang)经(jing)营(ying)活(huo)动的(de)(de)(de)重大诉讼(song)、仲裁或(huo)其他相(xiang)关(guan)情形。若发(fa)生(sheng)与上述承(cheng)诺相(xiang)违背的(de)(de)(de)事实,由本单(dan)(dan)位承(cheng)担全(quan)部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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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fa)定代(dai)表人(ren)或负责人(ren)签字: (单位公章 ) 年 月 日(r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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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jian)督管理(li)局审核意见 |
经核(he)定给予支持金额(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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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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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yue) 日(r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