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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沪(松)征地告[2024]第7号)
信息来源: 发布(bu)时间:2024-06-17 阅读次数:

上海市松江区(qu)人民政府

征(zheng)收土(tu)地公(gong)告

沪(松(song))征地(di)告〔2024〕第7号

根据《中华(hua)人(ren)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zhong)华人(ren)民(min)共和(he)国土地(di)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0613日上海市人民(min)政府以(yi)沪府土(tu)〔2024〕383号批(pi)文批(pi)准(zhun)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pi)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guan):

上海市人民(min)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tu):

道路广场用地(盛龙(long)南路(千舟(zhou)路-库车浜路)道路新建(jian)工程)

三、征收土(tu)地(di)的位置(四(si)至(zhi)范围):

松江区新桥(qiao)镇,北起(qi)千舟路、南(nan)至库车浜(bang)路

四、被征(zheng)地(di)单(dan)位和征(zheng)地(di)面积:

1、松江区新桥镇农民集(ji)体24834.20平(ping)方(fang)(fang)米,其(qi)中农用(yong)地17202.59平(ping)方(fang)(fang)米、建设用(yong)地641.14平(ping)方(fang)(fang)米、未利用(yong)地6990.47平(ping)方(fang)(fang)米。

以上(shang)合计(ji)征收(shou)土地(di)24834.20平(ping)方米,其中农用地17202.59平方(fang)米、建设用地641.14平方(fang)米、未(wei)利(li)用地(di)6990.47平方(fang)米。

五、本(ben)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di)补(bu)偿安置方案(an)、征地(di)房屋(wu)补(bu)偿方案(an)、被征地(di)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an)内容(rong)依法实施(shi)补(bu)偿。

特此(ci)公告(gao)。

联系(xi)电(dian)话:57745002监督电话:37735966

联系人: 彭立高 联系地址:松江区(qu)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14

上海市(shi)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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