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qu)人民政府
征(zheng)收土(tu)地公(gong)告
根据《中华(hua)人(ren)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zhong)华人(ren)民(min)共和(he)国土地(di)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06月13日上海市人民(min)政府以(yi)沪府土(tu)〔2024〕383号批(pi)文批(pi)准(zhun)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pi)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guan):
二、建设用地用途(tu):
道路广场用地(盛龙(long)南路(千舟(zhou)路-库车浜路)道路新建(jian)工程)
三、征收土(tu)地(di)的位置(四(si)至(zhi)范围):
松江区新桥(qiao)镇,北起(qi)千舟路、南(nan)至库车浜(bang)路
四、被征(zheng)地(di)单(dan)位和征(zheng)地(di)面积:
以上(shang)合计(ji)征收(shou)土地(di)24834.20平(ping)方米,其中农用地17202.59平方(fang)米、建设用地641.14平方(fang)米、未(wei)利(li)用地(di)6990.47平方(fang)米。
五、本(ben)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di)补(bu)偿安置方案(an)、征地(di)房屋(wu)补(bu)偿方案(an)、被征地(di)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an)内容(rong)依法实施(shi)补(bu)偿。
特此(ci)公告(gao)。
联系(xi)电(dian)话:57745002监督电话:37735966
联系人: 彭立高 联系地址:松江区(qu)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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