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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沪(松)征地告[2024]第4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26 阅读次数:

上海市(shi)松江区人民政府(fu)

征收土(tu)地公告

沪(松)征地告〔2024〕第(di)4号

根据《中华人(ren)民共和(he)国土地(di)管(guan)理法》和(he)《中华人民(min)共和国土地管(guan)理法实施(shi)条例》,20240422日上海市人(ren)民政府(fu)以沪(hu)府(fu)土〔2024〕234号批(pi)文批(pi)准征(zheng)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ru)下:

一(yi)、批准征收(shou)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hai)市人民政府

二、建(jian)设用地用途:

绿(lv)地(石湖荡镇C34-03街坊北侧公共通道新建工程)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zhi)(四至范围):

松江区石湖荡镇,西至双金公(gong)路

四、被征(zheng)地单位和(he)征(zheng)地面积(ji):

1、松江(jiang)区(qu)石湖荡镇136.70平(ping)(ping)方米,其中农用地(di)(di)0平(ping)(ping)方米、建设用地(di)(di)136.70平(ping)(ping)方米、未利用地(di)(di)0平(ping)(ping)方米。

2、松(song)江区石湖(hu)荡(dang)镇新中(zhong)村(cun)金(jin)家村(cun)民小组(zu)130.40平(ping)方(fang)米(mi),其中(zhong)农用(yong)地130.00平(ping)方(fang)米(mi)、建设用(yong)地0.40平(ping)方(fang)米(mi)、未利用(yong)地0平(ping)方(fang)米(mi)。

以(yi)上(shang)合(he)计征收土(tu)地267.10平方米,其(qi)中农用地(di)130.00平方米、建(jian)设用地(di)137.10平方米、未(wei)利用地(di)0平方(fang)米(mi)。

五、本公(gong)告公(gong)布(bu)后,松江区应(ying)根(gen)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an)、征地房屋补偿方案(an)、被征地人(ren)员就业和(he)保障方案(an)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lian)系(xi)电话:57740363 监督电话:37735966

联系(xi)人:蒋(jiang)连超(chao)

联系地(di)址:松江区(qu)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07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zheng)府(fu)(盖章)

202404月(yue)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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