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shi)松江区人民政府(fu)
征收土(tu)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ren)民共和(he)国土地(di)管(guan)理法》和(he)《中华人民(min)共和国土地管(guan)理法实施(shi)条例》,2024年04月22日上海市人(ren)民政府(fu)以沪(hu)府(fu)土〔2024〕234号批(pi)文批(pi)准征(zheng)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ru)下:
一(yi)、批准征收(shou)集体土地的机关:
二、建(jian)设用地用途:
绿(lv)地(石湖荡镇C34-03街坊北侧公共通道新建工程)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zhi)(四至范围):
四、被征(zheng)地单位和(he)征(zheng)地面积(ji):
2、松(song)江区石湖(hu)荡(dang)镇新中(zhong)村(cun)金(jin)家村(cun)民小组(zu)130.40平(ping)方(fang)米(mi),其中(zhong)农用(yong)地130.00平(ping)方(fang)米(mi)、建设用(yong)地0.40平(ping)方(fang)米(mi)、未利用(yong)地0平(ping)方(fang)米(mi)。
以(yi)上(shang)合(he)计征收土(tu)地267.10平方米,其(qi)中农用地(di)130.00平方米、建(jian)设用地(di)137.10平方米、未(wei)利用地(di)0平方(fang)米(mi)。
五、本公(gong)告公(gong)布(bu)后,松江区应(ying)根(gen)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an)、征地房屋补偿方案(an)、被征地人(ren)员就业和(he)保障方案(an)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lian)系(xi)电话:57740363 监督电话:37735966
联系(xi)人:蒋(jiang)连超(chao)
联系地(di)址:松江区(qu)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07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zheng)府(fu)(盖章)